海南省临床用药质量控制部职责
1、拟定全省临床用药的专业质控程序、标准和计划。
2、在省卫生厅指导下,负责全省医院临床用药质控工作的实施,开展专项质量检查督导。
3、经省卫生厅同意,定期对外发布临床用药的考核方案、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。
4、逐步组建全省临床用药质控网络,指导各市、县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。
5、建立临床用药的信息资料数据库。
6、拟定临床用药管理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,组织对省内临床用药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。
7、对临床用药管理专业的设置规划、布局、基本建设标准、相关技术、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,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。
8、完成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。